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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报告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6-06-15


2009年,双鸭山市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双鸭山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推动,大力建设生态屏障、保护生态资源、发展生态产业、弘扬生态文明,通过"森林进城、森林围城"等一系列生态林业工程,使生态环境、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得到了有效改善、提升和增强,着力塑造了"城林相拥、林水相依、生态和谐、宜于人居"的森林城市风貌。7年间,全市通过不懈努力,各项指标均己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审标准,现将双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双鸭山市概况

双鸭山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南端,完达山脉北麓,东隔乌苏里江与俄罗斯比金市隔江相望。1947年建矿,1956年建市,是一座以煤炭、电力、钢铁、粮食为主的资源型、综合性、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市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人口151万,辖44区。全市共有42个乡镇、415个行政村,28个街道、123个社区。主要特点是:

(一)生态环境优良。全市森林面积86万公顷,市域内现有森林公园14处,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6处、市级6处;湿地自然保护区5处,总面积143617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占全市土地总面积6.5%。目前,辖区内四县均为国家级生态县。

(二)文化底蕴深厚。距今1700多年前的汉魏时期,双鸭山是黑龙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是满族祖先肃慎和挹娄人肇兴之地,也是满源文化发祥之地。积淀了深厚的挹娄文化、抗联文化、煤城文化、垦荒文化和知青文化等历史优秀文化。

(三)旅游资源丰富。市域内有闻名中外的珍宝岛、享誉全国的大顶子山、北大荒象征的雁窝岛、东北抗联遗址七星峰、汉魏时期遗址凤林古城等景观、文化旅游资源。

(四)发展基础坚实。煤炭勘探储量117亿吨,占全省总储量的47%。自2004年起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粮食产量稳定在140亿斤以上已形成800万吨的粮食加工能力,是黑龙江省重要商品粮基地和欧盟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2015年双鸭山市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36亿元,同比增长3%

 二、"创森"工作的重大意义

2009年,双鸭山市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率先提出了在东北高寒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宏伟目标,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生态环境修复、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山水环境治理和风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机遇,按照自然元素和城市建设和谐发展的方针,经过精心谋划、深思熟虑后,做出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科学决策。

(一)立足于破解自身发展矛盾。二十一世纪初期,我市通过对煤炭、磁铁、林木等资源的全面开发,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资源的过度索取,对全市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为加快转型,构建生态文明,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我市开展了"创森"工作

(二)立足于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行动纲领,结合省委、省政府"三年实现平原绿化、五年基本实现绿化龙江大地"的总体部署,双鸭山市审时度势的提出了在高寒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不仅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全市人民的民心所向。另一方面,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已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并纳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时对森林城市建设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开展"创森"工作既是新时期贯彻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的必要途径,更是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三)立足于良好工作基础。2007年,双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实行禁伐政策,并晋升为省级园林城市。2008年,所辖四个区全部实行禁伐,成为全省首个城市中心区森林全面停伐的地级市,全市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覆盖率分别达32.4%85%,居全省之冠。结合以上情况,提出"创森"是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和山水生态城市建设水平的有力提升。

    三、主要措施

    7年来,双鸭山市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城乡建设与生态维护统筹规划,开发改造与植树造林同步进行,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齐头并进,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之路,先后实施了道路、城区、村屯、山体、滨水、校园和退耕还林等绿化工程,现已形成"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通道林带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矿区植被化"的城乡一体生态发展新格局。

(一)先期制规划,切实引领"创森"有序开展。一方面,为保证"创森"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市出台了《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和每年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另一方面,结合城区山体恢复、退耕还林、矿山及城乡环境整治、安邦河治理、棚户区改造、市政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聘请中国林科院专家编制完成了《双鸭山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下辖四个区的1个整体规划,以及四个县,森工、农垦、双矿集团的7个子规划)该规划结构合理、生态安全、功能完备,并体现了极具双鸭山特色的现代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二)重点强宣传,切实营造"创森"浓厚氛围。一方面,把舆论宣传作为"创森"工作的重要推手,制定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材料、宣传画册等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在公路、铁路、车站、大型建筑物、广场等处张贴标语、竖立广告牌,扩大宣传覆盖面。另一方面,开展"创森"千人动员大会、录制专题片、创作歌曲、文明标语征集、摄影作品比赛等活动,广泛的宣传"创森"工作,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媒体的报道和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宣传深度和广度,营造了"爱绿、知绿、认绿"的浓厚氛围,使"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创森"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市媒体发表有关"创森"文章280余篇,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道造林动态共270余次,播发宣传口号300余条,向群众发放造林宣传单30余万余份。

(三)核心保工程,切实加快"创森"推进步伐。首先,"一河"治理为主线,着力打造滨水生态长廊。一方面,聘请上海、香港等地规划院所,为我市编制了《安邦河流域概念性生态规划》、《安邦河中心区段滨水景观带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安邦河河道工程设计》等5个规划和设计,规划以松花江一级支流"安邦河"这条"母亲河"为依托,以凸显"""绿"为主题,用遍布全城的绿来美化水,以穿城而过的水来提升绿,彰显了"林水相依、林水相连、依水建林、以林涵水"的双鸭山特色。另一方面,按照"环城森林公园定点,安邦河沿岸穿线,城区街道辐射,道路和村屯林网覆盖"的思路,先后投入1863万元修建了跨河桥,清理河道土方2万余立方米;投资12.6亿元启动了滨河景观工程、安邦河下游基础设施、人工湖、广场建设等工程;对流域内的针织厂、大理石厂等4家国有企业实施了整体搬迁;立足主城区沿山而建的特点,结合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建设高品质的滨水住宅小区,力争以安邦河治理为代表,形成独具滨水特色的生态长廊、风景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彰显河流、森林、花园、精品建筑交相辉映的城市风貌。其次,以"二园"建设为重点,不断丰富森林城市内涵。坚持城市、近郊、远郊三位一体,公园、田(果)园二园共建,不断丰富森林城市文化内涵,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感受生态文化的广阔平台。一是完善城区及森林公园建设。市政府始终将绿化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并纳入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采取大苗造林、补植移栽、见缝插绿、塑造景观等方式对全市进行全面绿化,提升了城市品位。"创森"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投入资金4.45亿元,栽植各种树木7800多万株,对城区65处公众场所进行了绿化;对全市74所学校进行了绿化,共栽植乔木2.9万株,灌木14.9万株,校园绿化率达到100%。同时,围绕环城区十二座山峰生态主轴线,科学、系统规划公园绿化,重点打造了益寿山、翠峰山、云峰山和佛母山等四大景观带,突出双鸭山、马鞍山等受破坏山体的绿化恢复建设,全面完善环城森林公园的各项保护措施及功能。截至目前,累计退耕还林0.9万亩、退矿还山0.65万亩、退房还绿0.12万亩,营建公仆林等各种特色林16处、各单位义务植树基地52处。二是建设近郊绿色田(果)园。结合我市实际,建成了宝清万亩果林基地、友谊生态园区,以及四方台、宝山区千亩优质葡萄采摘园和尖山区花卉林木生态基地等一批集种植、养殖、休闲、观赏为一体的绿色田园观光区。201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实现12.1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第三,以"三网"绿化为基本面,精心构建城区生态屏障。以城乡道路、水系和农田为框架支撑,合理布局,统筹绿化,打造了覆盖双鸭山城乡的绿色林网。一是加强道路林网建设。按照"绿不断线,景不断链"的要求,完成投资7950万元,绿化公路4429公里。二是加强水系林网建设。在安邦河、寒葱沟水库、定国山水库、山河水库等库区、城区周边灌区和临水地段绿化造林2.8万亩,初步形成了林水结合的城市生态系统。三是加强村屯林网建设。按照"穿裙子、扎带子、装瓤子、建园子"的原则,大力实施了通村公路、泥草房改造、安全饮水新农村建设"三项重点工程",把城市绿化的理念延伸到乡村,在小城镇、村庄四周建立围村防护林,绿化美化庭院和村落,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止目前,共完成绿化村屯415个面积5.43万亩

(四)着力建机制,切实保障"创森"稳步深入。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总指挥的市"创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推进组。责成各县区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出台了《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奖惩办法》及考核细则,将"创森"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起有效的领导干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信息发布制度,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别是涉及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建立投入机制。面对巨大资金需求,市政府采取向国家争取、财政投入、吸引社会参与、干部群众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创森"资金。同时,市政府已将"创森"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决定每年拿出上一年度财政总支出的1%作为绿化资金。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建设城市森林。同时,设立"创森"绿化基金专用账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对达到一定捐赠数额的单位和个人,在城市森林广场或公园建立捐赠纪念碑;对单位和个人出资认建、认养、认购的绿地和古树名木,统一进行挂牌;对出资一定金额建设的广场、街道或其他公共绿地,赋冠名权,并鼓励市民在城市规划绿地中预留的专用绿地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义务构建城市人工森林景观。截至目前,全市已筹集 "创森"捐款747万元。四是建立管护机制。制定《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城市森林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每一座山体、森林,特别是新造林地,都设立包保单位,明确包保目标、管护责任,切实做到有管有护,力保成活率、保存率、成林率百分百。同时,采取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联合执法等形式,对擅自变更绿地规划、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毁坏湿地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五是建立服务机制。在造林前,组织各区乡镇、直属林场、公益林等技术人员,进行了造林技术培训。在造林期间,成立造林技术指导小组,深入各县(区)进行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并组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本市绿化先进村屯进行拉练交流,有效促进了村屯绿化水平的提高。

四、"创森"工作主要成效

"创森"启动以来,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带本着"咬定青山不放松、一级带一级、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态度,以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带领全市人民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将曾经的愿景变为今天的风景。

(一)全力营造绿色生态家园,确保城乡增绿阔步前进。"创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实施城区增绿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累计投入造林绿化资金16.54亿元,完成新造林面积123.64万亩,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0.53%建立成型的义务植树基地52个、森林公园14个,新增城市公园绿地面积5.87万亩。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71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35%。全市415个行政村屯绿化全部提档升级,绿化面积5.83万亩,绿化率达31%形成了"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通过"创森"工作,我市城乡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先后被评为"第三届中国金融生态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十佳城市""中国十佳投资创业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二)提升改造绿色廊道,基本实现城乡生态绿网全覆盖。

"创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因地制宜,采用乔木、灌木、花草等植被,对境内未绿化的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进行了全面绿化,对已绿化道路上缺株断带处进行补植和改造提升,形成了绿色景观通道。截至目前,道路绿化率达89.22%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资源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一方面,加大对现有14个森林公园和6个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力度。实施了滨水绿化工程,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6.9%。同时,加强了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管护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等措施,助力森林城市健康发展。目前,我市水源地森林植被均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另一方面,编制完成了《双鸭山市湿地保护规划》,加大对湿地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四)延伸林业产业链条,拉动林下经济稳步增长。我市已初步形成了森林仁果、浆果产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果产业区,全市经济林面积4431公顷。目前, 正在发展以林药、山野菜、林菌等模式为主的林下立体经济,以蜂、林蛙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宝清县梨花山庄、市区羊鼻山旅游为主的森林生态旅游业,带动了人员就业,促进林业增产、农民增收。

(五)建立健全生态管理机制,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创森"期间,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双鸭山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等6项地方规章制度,基本构建起了"管理有制度保障、建设有规章可循"的城市森林管理体系,为双鸭山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供了有力抓手和制度保障。

(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依托安邦河省级湿地公园、七星峰抗联遗址等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同时,通过市树和市花评选、林业科普知识、生态日、低碳节能环保宣传、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以及纪念林营造、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等活动,传播生态文化与生态理念,倡导了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助推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风尚。"创森"工作开展以来,义务植树尽责率高达93%,共举办不同形式的市级生态科普活动35次,新建纪念林及全民义务植树基地52处,全市人民对 "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率高达90%以上。

"创森"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今后工作中,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将牢牢把握"创森"这一重大战略机遇,找准出发点、把握切入点、明确落脚点,着力在突出特色、创出亮点上下功夫,在植树造林、扩大绿化上下功夫,在森林生态旅游、延伸林业经济产业链条上下功夫,带动经济快速发展,调整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市与森林水乳交融"的双鸭山,将其建设为美丽中国、生态中国的一颗璀璨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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